我首先试图证明的是,除了利己主义根本就不可能有其他什么东西了,——对于ego[自我]变得虚弱微薄的那些人来说,伟大之爱的力量也将是虚弱的,——最有爱心者主要是由于他们的自我的强壮,——爱乃是一种利己主义的表达,如此等等。[[德]尼采.权力意志[M].孙周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367.]
与以基督教为代表的现代道德观念将爱看作是一种典型的利他主义相反,尼采认为,爱是一种利己主义的表现。在他看来,所谓爱情、“英雄气概”的行动根本不是“忘我的”,它们恰恰是一种十分强大而丰富的自身的证明,是利己主义的。爱所包含的赠予能力和交付能力并不为“贫者”所具有,英雄气概所包括的大胆行为与冒险乐趣也同样如此。
如果不存在利他主义和利他行为,那么怎么看待各种各样的“自我牺牲”行为呢?尼采认为,所谓的“自我牺牲”乃是出自于人们自我的强壮,也是一种强壮自身的证明。因此,不能把“自我牺牲”当作目标,而是要实施目标,至于目标的后果,人们出于对自身的信赖和自负却并不给予过多的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