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刺史到州牧,表面上看起来只是一个名称的变化,但影响深远。汉代地方是郡、县两级制,全国有100多个郡,虽然有些不便于管理,但是每个郡的力量都很有限,即使郡守有意图谋不轨,也很容易被镇压。但把刺史改为州牧之后,等于在郡的上面又增设了州一级,变成了州、郡、县三级制,州直接管辖郡,一个州牧控制的土地和人口约占据了天下的1/10。因此一旦州牧个人有了野心,很容易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变成割据一方的诸侯。
历史的变化证明了这一点,在汉末群雄割据、互相混战的局面中,州恰恰成为最重要的行政单元。地方行政体制从二级制到三级制的转变,使得中央与地方的实力对比发生了变化——地方坐大,中央衰落,这也是造成长期分裂局面重要的制度性因素。另外,随着监察的松弛,察举制逐渐被地方大族所控制,最晚到东汉后期,本地世家大族的子弟,享有优先被推荐的权利,已被视为惯例。州郡僚佐中比较重要的职位按例都被地方上的大姓所垄断,州郡的大吏往往带有世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