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最大地主的产生
朱元璋驱逐元朝大地主,留下的土地,换了一批新的主人。他们土地占有的规模,比元朝更大了。明朝土田制分官田、民田两类。官田包括宋元相传入官田地及还官田(缴还赐田)、没官田(没收罪人田产)、断入官田、学田、皇庄、牧马草场、城壖(音软。城边田地)、苜蓿地、牲地、园陵坟地、公占隙地、诸王公主勋戚大巨内监寺观赐(赏给)乞(请求)庄田、百官职田、边臣养廉田、军民商屯田,这些通称为官田,其余称民田。官田中最重要的有下列几种:
官田——苏州松江一带田地,南宋时多括为公田,张士诚时数量更扩大,朱元璋灭士诚,凡士诚部下文武亲戚及富民所有田产,一律没收作为官田,据《宣德实录》所载苏州知府况钟的奏章说:“苏田如按十六分计算,十五分是官田,一分是民田。”据弘治十五年统计,全国土田总数中官田占七分之一,这种官田或因豪强勾结官府侵占归私,或因种官田佃户,把官田冒充私田,卖给富户,大量田亩,逐渐归富贵人家分有。崇祯时,大学士钱士升说:“江南富家有百亩的十之六七,有千亩的十之三四,有万亩的千百中一二。”江南如此,其他地区可以推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