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穿着这身原来属于威廉的晚礼服去吃了几次晚饭。每次母亲都喜滋滋的很自豪,心里也感到踏实。儿子这就算事业起步了。她和孩子们以前给威廉买的饰纽现在都别在保罗的衬衫前襟上,他穿的也是威廉以前的礼服衬衫。不过他体态够潇洒,脸上的线条微显粗犷,可是看上去却热忱可亲。这副外表不能说特别有绅士样,但是她觉得他已经很有男子汉气度了。
每次他回来都要把见到的听到的一切详详细细地讲给她听,让她仿佛身临其境。他特别想让母亲同去,好把她介绍给这些七点半才开始晚餐的新朋友。
“跟你一起去!”她说道,“他们要认识我做什么?”
“他们很想认识你呢!”他不满地叫道,“如果他们想要认识我的话——反正他们是这么说的——那他们也得要认识你,因为你跟我一般聪明。”
“跟你一起去?别这么孩子气!”她笑道。
可是她开始注意保养自己的双手。和孟若一样,她也有很多活计,手也因此很粗糙。由于老是泡热水,那里的皮肤结了硬皮,亮晶晶的,指节也都肿大了。不过她开始小心起来,尽量不让手沾上碱水。她想起双手曾经娇小细嫩的样子,心下不禁唏嘘。而安妮坚持要她买些和年纪相称的时髦衬衫时,她也就勉强同意了。到最后,她居然允许孩子给她在头发上系了一个黑丝绒的蝴蝶结。这么打扮一番以后,她像往常一样自嘲地吸了吸鼻子,觉得自己肯定是个老妖婆的样了。不过保罗却声称她像个贵妇人,至少有莫顿少校夫人那副派头,长相更是远胜。家里的众人各有所安,生活在不断向前走。只有孟若一成不变,或者应该说,是在一点点垮下去。